第四節 小兒疾病和治療的特點
一、小兒并非成人簡單的縮影
在臨床上小兒與成人有很多不同之處,年齡越小,差別越大。表現在疾病種類、病理、臨床表現以及預后各個方面與成人的不同構成了兒科特點。
1.疾病的種類:如嬰幼兒患先天性疾病、遺傳性疾病、感染性疾病較成人為多;心血管疾病中小兒常見先天性心臟病,而很少患高血壓、冠心病等。如同為肺炎,小兒易患支氣管肺炎,而成人則以大葉性肺炎多見。
2.嬰幼兒高熱常易引起驚厥,而成人則很少單純高熱引起驚厥者;低鈣血癥在嬰兒常引起全身驚厥,而成人則表現為手足搐搦,新生兒嚴重感染時常表現為精神萎靡、面色發灰、拒奶、體溫不升等非特異性癥狀。因此家長及醫護人員對病情的密切觀察在兒科是至關重要的。
3.診斷:由于不同年齡的病兒所患疾病種類和臨床表現不同,因此診斷時必須重視年齡因素。如3歲以上小兒一般很少有首次高熱驚厥發作,而在6個月~3歲小兒則較常見。又如學令前兒童患風濕病很少,但在學令期兒童則較多等等。
4.治療:小兒由于免疫機能差、代償能力有限,多數患病后病情重、發展快、易有并發癥,因此強調抓緊時間,及時采取有力的治療措施。由于小兒體液調節能力差,病后極易因攝入不足、異常丟失過多而發生水、電解質和酸堿平衡紊亂,故小兒液體療法的實施頗為重要。
5.預后:兒童患病起病急、變化快、調節能力差,因此小兒疾病病死率顯著高于成人。年齡越小,病死率越高,因此對新生兒及小嬰兒患病更為密切、細致觀察病情變化,及時采取措施,以改善預后。另一方面小兒生長旺盛,機體修復能力強,如診斷治療正確及時,雖病情危重,大多可望痊愈。
6.醫學遺傳學是近年來進展速度很快的學科。它研究人類遺傳與疾病的關系,迄今已發現3000多種人類的遺傳疾病,在兒科學中占有重要地位,例如先天畸形為新生兒、嬰幼兒甚至整個小兒時期主要的死亡原因,而很多遺傳性智力發育障礙的兒童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。為了保證小兒的健康,減少社會大量經濟和精神負擔,對遺傳性代謝性病的研究,可以闡明其發病理論,并提供正確的診療和預防措施。目前,最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出生有遺傳代謝病患兒,應積極開展優生優育宣傳,注意做好:①胎兒的產前檢查和中止妊娠;②攜帶者的檢出和防止近親結婚;③搞好計劃生育。通過以上措施,至少能減少1/4~1/3的遺傳性代謝性疾病。近年來,對此類疾病的治療有了較大的進展,包括環境工程和基因工程兩大類,前者通過改善內、外環境因素(如飲食、藥物、手術、臟器移植)以糾正代謝紊亂,改善癥狀;后者系用人工方法改造和修補有缺陷的基因,以期達到治療的目的(如將半乳糖血癥患兒的皮膚纖維母細胞培養,加入載有自大腸桿菌切下來的半乳糖轉移酶基因的噬菌體,噬菌體侵入纖維母細胞,使這些細胞獲得半乳糖轉移酶基因,從而使細胞內半乳糖轉移酶活性增高,并能維持8~10個細胞世代以上)。基因工程療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果,但目前仍有許多問題有待于繼續探索。
二、小兒疾病治療的特點
現代治療學對疾病強調綜合治療,兒科疾病尤應如此。綜合治療除藥物外尚包括飲食療法、液體療法及物理療法等。兒科護理是治療疾病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,除做好基礎護理外,還應采取各種措施,保證完成治療計劃;觀察病情變化,向醫生提供治療后的效果以及病情的進展。心理護理更為重要,醫護人員態度應和藹耐心、動作必須輕柔,使患兒感到親切與溫暖,消除顧慮和恐懼,配合醫療及護理,以促進疾病的康復。
(一)一般治療原則
1.早期治療:是疾病治療的共同點,兒科疾病治療更應強調早期治療,疾病早期病情較輕,機體調節能較強,并發癥少,及時治療能取得很好的療效。
2.合理用藥:藥物有付作用和毒性反應等不利于機體的方面,因此選擇藥物治療時必需全面衡量藥物的利弊。能用一種藥物可以治愈的疾病,無必要選用二種或更多的藥物;能口服藥物取得良好療效者,無必要注射給藥;能夠用肌肉注射取得相同效果者,無必要靜脈給藥以減輕痛苦和輸液反應。應杜絕診斷不明而濫用所謂“保險”藥物(如抗生素及皮質激素等)和安慰劑等。
3.整體治療:治療疾病除主要治療外(大部分情況下為藥物治療),尚應從機體的整體功能考慮治療的其他方面,如重癥細菌性肺炎患兒,應用敏感抗生素的同時必需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的各個方面(保持室內的溫度、濕度、供給充足的水分、超聲霧化吸入治療、有效的祛痰藥物、及時抽吸痰液等)以及患兒熱量攝入情況和并發癥的處理等環節,否則不能取得理想的治療效果。
4.預防用藥:某些兒科疾病預防性給藥可以防止疾病的發生或由輕轉重。最典型的例子是維生素D缺乏性佝僂病,如若能在強調多曬太陽,合理喂養的同時給予充足的預防量的維生素D制劑,可以預防本病的發生。單純母乳喂養的3個月以內的嬰兒,若母親在產前兩周每天連續服維生K[XB]1[/XB]20mg,產后乳母注意補充維生素K,并多吃蔬菜、水果以提高乳汁中維生素K含量,即可以預防維生素K缺乏癥,因本病所致凝血機能障礙可導致致命的顱內出血,造成死亡或遺留嚴重的神經系統后遺癥。
(二)藥物應用概論
1.藥物劑量的計算
⑴根據體重計算:按實際體重或推算的體重乘以某藥物的劑量即可。此法簡單常用,但對年幼兒劑量偏低,對年長兒劑量偏大,應根據臨床經驗作適當增減。
藥物劑量(每日或每次)=藥量/kg/次(或日)×體重(kg)
如只知成人劑量而不知每公斤體重用量時,可將該劑量除以成人體重(按60kg計),即得出每公斤體重的藥量。
⑵根據體表面積計算:此法科學性強,比較合理,既適用小兒又適用于成人,但較繁瑣。
小兒體表面積(m[SB]2[/SB])=體重(kg) ×0.035(m[SB]2[/SB]/kg)+0.1(m[SB]2[/SB])
此公式僅限于30kg以下者。30kg~50kg者,按體重每增加5kg,體表面積增加0.1m[SB]2[/SB]依次遞增。
此計算法不適于新生兒及小嬰兒。
⑶根據成人劑量折算:有些藥物只標明成人劑量,可按此法折算小兒劑量。適用50kg以下者。
此法計算得出的藥量較其他計算法為小。
亦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(1990年版),小兒藥物用量按成人劑量折算表折算如下:
小兒年齡 | 相當于成人用量比例 |
初生~1月 1[SB]+[/SB]月~6月 6[SB]+[/SB]月~1歲 1[SB]+[/SB]歲~2歲 2[SB]+[/SB]歲~4歲 4[SB]+[/SB]歲~6歲 6[SB]+[/SB]歲~9歲 9[SB]+[/SB]歲~14歲 | 1/18~1/14 1/14~1/7 1/7~1/5 1/5~1/4 1/4~1/3 1/3~2/5 2/5~1/2 1/2~2/3 |
2.藥物的相互作用
⑴靜脈用藥的配伍禁忌:臨床上為了搶救危急病人,常把多種藥物配合進行靜脈點滴,這種措施在搶救中確實起了一定作用,但也產生了一些新問題,主要是藥物的配伍禁忌問題。盲目混合靜脈滴注有一定的危險性。例如把青霉素同分子量較大的胺類如普魯卡因、異丙嗪、氯丙嗪等混合靜滴,即可發生復分解反應而產生沉淀;四環素族與青霉素配伍,可使青霉素的有機酸游離而出;維生素C與堿性較強的注射液如氨茶鹼配伍,可使氧化而減效。因此靜脈配伍盡量簡化,并注意配伍禁忌。
⑵抗生素的合理應用:小兒感染性疾病多,因此應用抗生素的機會亦多。首先要掌握不同抗生素的抗菌譜,務必使所選藥物的抗菌譜與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適應。其次要考慮藥物的吸收、分布等特性。如具有抑菌性質的藥物常要求在體液中保持一定的濃度,以維持其作用。而繁殖期殺菌性藥物(青霉素、頭孢菌素類)則要求快速進入體內,在短時間內形成高血藥濃度(間歇沖擊療法),以發揮殺菌作用。不適當的聯合用藥也應避免,同類藥物聯合應用,除抗菌作用相加外,毒性也是相加的。此外在兒科不少病毒感染病人亦給予抗生素治療,不僅造成藥物浪費,而且帶來不少不良后果,甚至出現二重感染以致危及生命。
⑶腎上腺皮質激素在兒科的應用:主要用于:①急、慢性腎上腺皮質機能減退;②嚴重感染并發毒血癥;③自身免疫性疾病;④過敏性疾病;⑤防止某些炎癥的后遺癥;⑥各種原因引起的休克;⑦血液系統疾病等。應用皮質激素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:①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,防止濫用,如一般的發熱時即靜滴氫化考的松是不適宜的;②長期用藥必須注意觀察付作用,如高血糖癥、高血壓、水鈉潴留、低鉀血癥、應激性潰瘍等;③一般感染不宜使用。急性感染中毒者,必須與足量有效抗菌藥物配合應用,并應掌握病情,及時減量和停用;④中、長程療法,停藥時應逐漸減量,不宜驟停,以免復發或出現腎上腺皮質機能不足癥狀;⑤對病毒性感染應慎用,因目前缺乏對病毒確實有效的藥物,使用該類藥物抑制了機體免疫系統功能,可使病毒感染擴散和加重。
3.小兒藥代動力學特點:近年來研究發現,小兒尤其新生兒在藥物與血清蛋白質的結合、肝臟內的代謝及腎臟排泄等方面均與成人有所不同,應引起兒科醫師重視。
⑴藥物與蛋白質結合能力低者效果較差,新生兒期下列藥物與血清蛋白的結合能力較差:氨芐青霉素、苯巴比妥、阿托品等。
⑵某些藥物,對新生兒及早產兒易產生毒性作用。因新生兒肝臟酶系統發育未成熟,在肝內不能正常地進行代謝、解毒,如安定的半衰期成人為18小時,而早產兒為54小時。
⑶藥物在組織內分布隨年齡而異:如小嬰兒腦內巴比妥類、嗎啡、四環素濃度較年長兒高。
⑷某些藥物對正在生長小兒產生不良影響,如性激素可促進骨骼生長,但最終使骨骺與骨干過早閉合,影響身高的增長。6歲以前應用四環素可以造成牙質生長不良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