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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附] 1呼吸衰竭判定標準:

(1)輕型呼衰:①口唇、指、趾末稍出現紫紺、雖經吸氧及糾正呼衰后,紫紺仍無改善。②呼吸頻率加快(按年齡不同,一般在40-80次/分以上)。③心率增加。④煩躁不安或神志淡漠、嗜睡。⑤PaO[XB]2[/XB]<8.0kPa,PaCO[XB]2[/XB]>6.67-8.66kPa(2)重型呼衰:①全身明顯紫紺,可有櫻紅唇、四肢溫暖及結膜充血水腫。②有呼吸節律改變,如呼吸節律不規則,呼吸表淺,點頭呼吸(嘆息樣呼吸),抽泣樣呼吸(雙吸氣)。③可有抽搐,昏迷等,當有腦水腫及腦疝時,則有瞳孔改變(可表現為瞳孔大小不等光反應遲鈍或消失);少數可見視神經乳頭水腫或出現肢體強直外翻。④PaO[XB]2[/XB]<50mmHg,PaCO[XB]2[/XB]>12.0kPa以上。

2、反復呼吸道感染

反復性呼吸道感染(Recunent reepiratouginfectine)是指一年中反復患上呼吸道感染5-7次以上或支氣管炎、肺炎2-3次以上。在嬰幼兒時期的發病率較高。近年來引起了廣大兒科醫師的重視。

(1)發生原因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:

①原發性或繼發性免疫缺陷癥。②微量元素缺乏,如鋅缺乏或不足時,兒童胸腺、脾臟萎縮,T細胞數量明顯減少。鐵、鎂、鈣、磷不足時,可直接影響巨噬細胞的吞噬及殺菌力,并削弱呼吸道纖毛上皮細胞消除病原及過敏顆粒的能力。③先天性畸形,如先天纖毛功能異常征、先天性會厭吞噬功能不全癥、先天性肺發育不良、先性肺囊腫等。④慢性病灶,如慢性扁桃體反復發作,支氣管擴張病等。⑤其它:如營養不良,蛋白質異常丟失,包括腎病、蛋白質丟失性腸病、皮膚損傷等。

(2)臨床表現及診斷

一年四季均可發病,冬春季為著,發熱可有可無,有反復上呼吸道感染、支氣管炎肺炎等癥狀和體征。

按1987年成都會議制訂的診斷標準見表4-8

表4-8反復呼吸道感染診斷標準

年齡(歲)上感發生次數/年下感發生次數/年
0-273
3-562
6-1252

注:①上感第一次距第二次至少7日以上。

②若上感次數不夠可加下呼吸道感染次數,反之則不成立,需觀察一年。

(3)治療:

一般措施:應設立兒科呼吸道專科門診,集中管理,以期獲得合理和及時的治療。

免疫功能低下者,可于增強免疫療法。

丙種球蛋白,適用于低丙種球蛋白血癥病兒,常用劑量25mg/kg,1/2~1月一次,肌肉注射。

血漿療法 可供給免疫球蛋白、補體、調理素等,10ml/kg,每月一次靜脈注射。

轉移因子 每次2 ml,皮下注射。注射于上臂內側。每周一次,3個月為一療程。

胸腺肽 每次2-3 mg,每周3次采用皮下注射于上臂內側。3~6個月為一療程。

左旋咪唑,每日1-1.5mg/kg,分3次口服,連服2天/周,三個月為一療程。

③微量元素補充

在鋅缺乏可用硫酸或葡萄糖酸鋅制劑,每天5mg/kg,兩周為一療程,一般應用2-3個療程。其它如鐵、鎂、鈣、磷缺乏時,按常規治療量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