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附] 1呼吸衰竭判定標準:
(1)輕型呼衰:①口唇、指、趾末稍出現紫紺、雖經吸氧及糾正呼衰后,紫紺仍無改善。②呼吸頻率加快(按年齡不同,一般在40-80次/分以上)。③心率增加。④煩躁不安或神志淡漠、嗜睡。⑤PaO[XB]2[/XB]<8.0kPa,PaCO[XB]2[/XB]>6.67-8.66kPa(2)重型呼衰:①全身明顯紫紺,可有櫻紅唇、四肢溫暖及結膜充血水腫。②有呼吸節律改變,如呼吸節律不規則,呼吸表淺,點頭呼吸(嘆息樣呼吸),抽泣樣呼吸(雙吸氣)。③可有抽搐,昏迷等,當有腦水腫及腦疝時,則有瞳孔改變(可表現為瞳孔大小不等光反應遲鈍或消失);少數可見視神經乳頭水腫或出現肢體強直外翻。④PaO[XB]2[/XB]<50mmHg,PaCO[XB]2[/XB]>12.0kPa以上。
2、反復呼吸道感染
反復性呼吸道感染(Recunent reepiratouginfectine)是指一年中反復患上呼吸道感染5-7次以上或支氣管炎、肺炎2-3次以上。在嬰幼兒時期的發病率較高。近年來引起了廣大兒科醫師的重視。
(1)發生原因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:
①原發性或繼發性免疫缺陷癥。②微量元素缺乏,如鋅缺乏或不足時,兒童胸腺、脾臟萎縮,T細胞數量明顯減少。鐵、鎂、鈣、磷不足時,可直接影響巨噬細胞的吞噬及殺菌力,并削弱呼吸道纖毛上皮細胞消除病原及過敏顆粒的能力。③先天性畸形,如先天纖毛功能異常征、先天性會厭吞噬功能不全癥、先天性肺發育不良、先性肺囊腫等。④慢性病灶,如慢性扁桃體反復發作,支氣管擴張病等。⑤其它:如營養不良,蛋白質異常丟失,包括腎病、蛋白質丟失性腸病、皮膚損傷等。
(2)臨床表現及診斷
一年四季均可發病,冬春季為著,發熱可有可無,有反復上呼吸道感染、支氣管炎肺炎等癥狀和體征。
按1987年成都會議制訂的診斷標準見表4-8
表4-8反復呼吸道感染診斷標準
年齡(歲) | 上感發生次數/年 | 下感發生次數/年 |
0-2 | 7 | 3 |
3-5 | 6 | 2 |
6-12 | 5 | 2 |
注:①上感第一次距第二次至少7日以上。
②若上感次數不夠可加下呼吸道感染次數,反之則不成立,需觀察一年。
(3)治療:
一般措施:應設立兒科呼吸道專科門診,集中管理,以期獲得合理和及時的治療。
免疫功能低下者,可于增強免疫療法。
丙種球蛋白,適用于低丙種球蛋白血癥病兒,常用劑量25mg/kg,1/2~1月一次,肌肉注射。
血漿療法 可供給免疫球蛋白、補體、調理素等,10ml/kg,每月一次靜脈注射。
轉移因子 每次2 ml,皮下注射。注射于上臂內側。每周一次,3個月為一療程。
胸腺肽 每次2-3 mg,每周3次采用皮下注射于上臂內側。3~6個月為一療程。
左旋咪唑,每日1-1.5mg/kg,分3次口服,連服2天/周,三個月為一療程。
③微量元素補充
在鋅缺乏可用硫酸或葡萄糖酸鋅制劑,每天5mg/kg,兩周為一療程,一般應用2-3個療程。其它如鐵、鎂、鈣、磷缺乏時,按常規治療量治療。